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工程学院新建新型电力系统实训基地项目基坑监测工程。
2、按照项目要求,对沈阳工程学院新建新型电力系统实训基地项目基坑进行监测工作。
二、项目预算及付款方式
1、项目预算经费为:该项目拦标价40,000元,按照服务类招标要求,该项目服务期暂定为75天,报价超过此价格为无效报价文件。
2、投标报价:报价已包括人工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
3、沈阳工程学院基坑监测工程完成后,乙方开具100%约定税率的发票,甲方支付全额合同价款。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暂定为合同约定开始监测时间后75天。
四、招标方式及评标办法
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 通过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能够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经营内容的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在近二年经营中无不良记录;
(3) 资信良好,其资质证书范围内具备基坑监测能力的单位。
六、服务内容
1、按照项目要求,需对沈阳工程学院项目基坑支护工程进行基坑监测工作。
七、服务标准
1、投标人要满足招标要求,保证所涉及的基坑监测工作过程顺利进行,符合规范要求。
2、投标人必须遵守采购人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现场安全要求执行,接受采购人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安全准入等管理措施。
3、投标人在进行现场基坑监测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基坑监测内容应包括:
A. 对现场基坑支护工程进行基坑监测
B. 做好监测记录,出现位移及时预警
C. 提供监测报告
D. 编写基坑监测方案
5、投标人应能够准确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监测工作并出具监测报告。
6、投标人应及时采纳在监测过程中各方意见。
7、基坑监测结束后应提供监测报告纸板4份及电子版一份。
8、同一投标人(分、子公司)不得同时开展同一项目的基坑监测工作。
八、违约责任
8.1甲方责任:
8.1.1甲方为乙方观测提供必要的配合、提供作业所需要条件。协议签订2日内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的观测成果。
8.1.2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未按要求或规范施工、甲方有权令乙方停工整改,待整改后方可施工,对拒不整改者,甲方有权将其清除现场,并终止合同。
8.1.3甲方应负责监督检查乙方施工中的安全施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后方可施工。
8.1.4甲方提供图纸等施工技术资料。
8.2乙方责任:
8.2.1乙方根据相关施工规范及图纸要求进行监测;
8.2.2基坑回填工程全部完工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基坑监测正式报告(纸版一式八份及电子版);
8.2.3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安全责任。
九、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拍照(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发到沈阳工程学院(邮箱:xiaoruichang@163.com)处;
2.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将竞争性谈判文件发给报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3.报名及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3年2月20日起至2月24日止(每日9:00--11:00、13:30--15:30北京时间),报名合格供应商可查询邮箱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23年2月27日10:00 (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沈阳工程学院教师公寓活动室(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1甲),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十一、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工程学院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报名联系人:汪老师,报名邮箱:xiaoruichang@163.com
联系电话:024-31974109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工程学院总务处
地 址:沈阳工程学院教师公寓活动室(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1甲)。开标联系人:党老师,联系电话:024-31974101
总务处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