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学院后勤中心受学校的委托,对沈阳工程学院变电所预防性实验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沈阳工程学院变电所预防性实验项目;
2、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沈阳工程学院院内高低压设备及线路等进行预防性试验(详见招标文件施工范围及技术要求)。
3、本项目最高限价60000.00元
4、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车辆、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谈判前三年内,至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a.合同供应商还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相关资质要求;
b.现场施工人员的高低压电工证件、工伤保险连续缴纳凭证6个月以上、意外伤害保险。
c.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付款方式及条件
本项目没有预付款,成交供应商按照甲方指定服务内容,完成所有服务任务,验收合格后,收到全额发票后进行支付。预算金额见招标文件。
五、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5天(具体服务时间按学校时间安排进行)。
六、技术规范
依据国家电力行业标准《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等国家及沈阳市地方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相关要求。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拍照(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发到沈阳工程学院邮箱处;
2.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将竞争性谈判文件发给报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3.报名及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11月5日起至11月11日止(每日9:00-11:00、13:30-15:30北京时间),报名合格供应商可查询邮箱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沈阳工程学院后勤中心四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十、采购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工程学院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报名联系人:庄老师,报名邮箱:sgyhqzx@163.com
联系电话:024-31974109
技术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74151
沈阳工程学院后勤中心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