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学院消防安全文化长廊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后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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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学院消防安全文化长廊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2025年08月18日 10:08  点击:[]


沈阳工程学院后勤中心受学校的委托,对沈阳工程学院消防安全文化长廊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沈阳工程学院消防安全文化长廊项目;

2.项目概况:

沈阳工程学院消防安全文化长廊项目。经5月份校园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为满足消防需求,拟在校园内建设消防安全长廊。

3.本项目是固定单价合同;

4.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装饰、装修、土建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

三、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付款方式及条件:

本项目没有预付款,成交供应商按照甲方指定维修内容,完成所有工程任务,验收合格后按造价公司出具的定案单和报告结算,工程款以造价公司定案单价格为准,收到全额发票后进行支付。

本项目预算金额:77033.18元。

五、服务期限

本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日内 完成。

六、施工工艺与技术要求:

1.按照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10-2018《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条款要求执行。

2.按照本项目图纸施工。

七、违约责任及其他要求:

1.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维修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如不执行,校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按照实际经济损失扣除。

2.乙方施工前应对工人进安全教育,加强现场管理,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独解除合同。

3.进现场维修人员如不服从甲方人员管理,校方有权要求更换维修人员和做出相应的处罚;

4.如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给甲方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做出合理赔偿后解除合同。

八、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拍照(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发到沈阳工程学院(邮箱:sgyhqzx@163.com)处;

2.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将竞争性谈判文件发给报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3.报名及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50818日起至0821日止(每日9:00-11:0013:30-15:30北京时间),报名合格供应商可查询邮箱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2508220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沈阳工程学院后勤中心四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工程学院后勤中心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报名联系人:庄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74107

技术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74171




沈阳工程学院后勤中心

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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