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学院化粪池清掏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后勤中心

通知公告

沈阳工程学院化粪池清掏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年05月20日 11:04  点击:[]



沈阳工程学院总务处受学校的委托,对沈阳工程学院化粪池清掏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沈阳工程学院化粪池清掏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

我校建成于2004年,师生人数约1.3万人,校内有化粪池20个。

3、本项目是固定总价合同;

4、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此物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车辆、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谈判前三年内,至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化粪池清掏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

三、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付款方式及条件:

本项目没有预付款,成交供应商按照甲方指定服务内容,完成所有服务任务,验收合格后,收到全额发票后进行支付。预算金额见招标文件。

五、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即202561日至2026531日。

六、作业要求:

1)校园内化粪池要求8月、11月和次年4月必须进行彻底清掏,污水及雨水主干线管线每年疏通二次(具体清掏时间由校方指定)。

2)因管道堵塞等原因化粪池有污物粪溢出现象时,供应商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必须做好进校准备,2小时内应赶到现场开始工作。

3)吸污车要求为8立方米-15立方米,同时配备洗车和抓车,以便出现堵塞污物多、吸污车无法正常吸污及管道堵塞时使用。

4)污物排放地点必须是有关部门指定的合法排放地点(不准在校内外随意排放),如违规排放造成污染或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完全由供应商负责,清掏现场残留的污物完工前要清理干净。

七、违约责任及其他要求:

1.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维修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如不执行,校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按照实际经济损失扣除。

2.乙方作业前应对工人进安全教育,加强现场管理,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独解除合同。

3.进现场作业人员如不服从甲方人员管理,校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和做出相应的处罚;

4.如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给甲方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做出合理赔偿后解除合同。

八、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拍照(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发到沈阳工程学院(邮箱:656291128@qq.com);

2.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将竞争性谈判文件发给报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3.报名及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50521日起至0527日止(每日9:00-11:0013:30-15:30北京时间),报名合格供应商可查询邮箱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2505280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沈阳工程学院总务处四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工程学院总务处

址:沈阳工程学院教总务处四楼会议室(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服务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74109

技术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31974151



沈阳工程学院总务处


202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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