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学院总务处受学校的委托,对沈阳工程学院学校水资源论证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沈阳工程学院学校水资源论证项目;
2.项目概况:
我校自备井取水量为51.84万立方米,无法满足实际使用需求。在申请提高取水许可水量过程中,审批部门要求重新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作为提升我校自备井取水量的技术依据。
3.本项目是固定总价合同;
4.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民法典》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付款方式及条件:
本项目没有预付款,报价人在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专家论证等全部工作,并在校方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后,报价人一次性开全额发票,校方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
五、工期
本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六、技术要求:
(1)报价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辽宁省水资源》《沈阳市水资源公报》等规定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
(2)报价人应组织水资源论证公众参与工作。
(3)报价人应根据约定对工作成果进行修改,直至符合合同要求,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
(4)报价人应根据地方取水证办理要求,提供办理取水证所需的全部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取用水计划建议表、取水与第三者厉害关系相关说明、水利事项相关审批申请书、取水许可申请书、取水许可登记表、取水许可承诺书、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退水地点和退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以及污水处理措施说明等。
(5)报价人应在现场踏勘、收集资料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工作成果的编制。
(6)报价人应提交的工作成果应满足国家对项目取水证审批的要求,报价人对工作成果的技术可靠性、准确性和合法合规性负责。
七、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拍照(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发到沈阳工程学院(邮箱:xiaoruichang@163.com)处;
2.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将竞争性谈判文件发给报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3.报名及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8日起至11月1日止(工作日9:00-11:00、13:30-15:30北京时间),报名合格供应商可查询邮箱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24年11月4日9: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沈阳工程学院总务处四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九、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工程学院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报名联系人:汪老师,报名邮箱:xiaoruichang@163.com
联系电话:024-31974455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工程学院总务处
地 址:沈阳工程学院教总务处四楼会议室(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开标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31974151
沈阳工程学院总务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