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总务处采购工作,拓展采购渠道,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结合我处实际,总务处决定邀请具有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入围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特发布本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原则
必须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凡使用学校财政性资金采购《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目录》内的商品,并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10 万元,不含 10 万元,)以下,并每年采购总额累计低于50万元的,按本办法规定执行,实施在网上商城应买尽买的政府采购规定。
二、供应商的遴选
具有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入围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具有该资质的供应商可随时参与本项目。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服务保障能力
1.能够保证接单后5天内送货,并搬运至指定位置。水泵等特殊商品在正常送货规定时间内无法送达的,由采购方与供应商商定具体送货时间;
2.能够保证送货数量准确;
3.能够保证货品无损坏和质量问题,如在运输过程中有损坏,能够及时免费退货、换货和相关费用;
4.能够满足采购方其它的合理化要求,如:到校取样品响应时间等方面。
四、供应商中标程序
1.采购方公开需求商品的参数及规格等信息;
2.供应商将采购方所需货物上架至网上商城;
3.采购方在网上商城进行比价,选择商品最低价供应商采购货物。
4.如有供应商退出合作,少于三家情况下,采购方采购小组采取一事一议原则,集体决策,临时指定一家供应商供货,确保维修零部件和工具采买及时。同时,采购方继续在网上商城联系有合作意向供应商参与。
五、供应商违约管理规定
1.供应商供货速度晚于采购方规定5天内送货要求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遇该情况,供应商第一时间与采购方负责人报备),供应商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即供应商无权利参与采购方采购项目一次;
2.供应商供货数量出现问题3次以内,不影响采购方工作的情况下,采购方给与供应商口头提醒和警告,供应商在3日内将货物补齐,如超过3次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即供应商无权利参与采购方采购项目一次;
3.供应商服务不到位的,如不将货物送到库房、不使用文明用语等影响服务质量的情况,供应商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即供应商无权利参与采购方采购项目一次。
4.供应商货品如有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应免费退货或者换货,如货物质量问题严重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即供应商无权利参与采购方采购项目一次。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利取消与该供应商的合作。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904004655
李老师 联系电话:18604020345
附件:维修材料和工具采购项目报名表
沈阳工程学院总务处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