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学院总务处受学校的委托,对沈阳工程学院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工程名称:沈阳工程学院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
2.采购需求:学校有8台公务车,需要定期保养和维修,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不带故障出车,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顺利完成公务用车保障作用。
本项目预计采购三年,服务满意条件下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及付款方式:
1.预算金额18038元/半年;
2.签订合同后一个季度一付款。
3.本项目是固定总价合同,甲方不再支付人工费、材料费、税费、机械费、保险以及管理费等一切费用。
五、工期:
按采购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
六、项目技术要求:
1、质量要求
① 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应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
② 被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
③ 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
2、执行标准
所有维修车辆出厂时应达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7258-2012 等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及车辆维修标准。
七、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拍照(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发到沈阳工程学院(邮箱:xiaoruichang@163.com)处;
2.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将竞争性谈判文件发给报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3.报名及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3年5月 30日起至 6月6日止(每日9:00--11:00、13:30--15:30北京时间),报名合格供应商可查询邮箱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23年6月7日13:30 (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沈阳工程学院总务处四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九、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工程学院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报名联系人:汪老师,报名邮箱:xiaoruichang@163.com
联系电话:024-31974109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工程学院总务处
地 址:沈阳工程学院教总务处四楼会议室(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开标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31974191
总 务 处
2023年5月29日